2009年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重点确定
发布时间:2009-03-27
为加快推进我国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日前在北京召开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来自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6家国家级测评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来自甘肃、陕西等地的业内专家列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8年我国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进展情况,着重分析了在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09年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的重点,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立法计划,2009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将完成《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规定》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质量管理办法》的初稿。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完成《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的修订工作,并会同国家价格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推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试点经验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在全国普遍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各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建立完善的配套体系。会议还要求,要尽快确定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确定本地区的省级测评机构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备案。
加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建设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指出,测评机构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在设备配置、技术人员配备、检测资质等级等方面符合《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要对国家级测评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再由国家级测评机构对所在片区省级测评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测评机构的能力建设。
做好国家级示范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指出,各测评机构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专项能效测评时,应同步对具备条件的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测评补助经费预先拨付50%,剩余的50%根据测评工作的完成情况另行拨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陈宜明司长在会上指出,2009年,我国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应加快推进,要在实践中完善相关制度。陈宜明还指出,要共同推进能效标识和绿色建筑标识两项工作,探索两者的结合点,使两项工作协调发展。